关于申请租住公租房符合条件住户的公示
根据《贵州大学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经教职工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初审、校工会复审,以下职工符合租住公租房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月6日—7月1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校工会综合科反映。
序号
姓名
职工号
所在单位
备注
1
张磊
20230043
省部共建公共大数据国家重点实验室
2
蒋劲羽
20230040
管理学院
3
钱进
20230044
音乐学院
4
王洪
20230039
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
中国教育工会贵州大学委员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