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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工会组织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疗休养
发布时间: 2011-06-20 浏览次数: 208

   组织教职工疗休养是贯彻落实《教师法》,保障教职工权益的一

项具体措施。根据全国教育工会《关于加强教师休养工作的意见精神

,为了大力弘扬劳模先进精神,体现组织对劳模们的关怀,结合我校

实际情况,校工会分别于3月、4月组织“贵州大学女职工建功立业标

兵”分两批四十余人到息烽温泉基地进行疗休养;4月又分两次组织

以丁贵杰等同志为代表受上级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十余人到

美丽的海南岛三亚湾进行休养。

校党委副书记冯晓宪与参加第一批疗休养的“贵州大学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们在息烽温泉疗养基地合影

 

    至此,贵州大学教职工疗休养工作开始启动,今后,校工会将结

合学校实际情况,坚持以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为目的,按照《贵州大

学教职工疗休养办法》,组织开展好教职工疗休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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