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安全意识,根据《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2016级研究生实验室安全考试,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分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的平台运行管理、实验室准入证发放;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2016级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申请办理实验室准入证等相关工作。
二、参加人员
全日制2016级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在线考试方式,考生登陆“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即可进行在线学习和考试。
四、考试时间安排
2016年9月10日-2016年9月20日。
五、考试须知
1.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网址:http://210.40.3.31/),登录账号为: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123456,操作流程参阅安全考试系统“系统公告”栏《安全考试系统考生操作流程》。
2.考生考试前须进入系统学习学校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相关安全知识,做出考前承诺后方可进行考试。
3.在完成相关内容的学习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考试,否则系统将自动关闭。每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均有3次考试机会,系统自动记录最高分作为最终成绩。
4.考试题目为100道,系统根据考生所属专业随机抽题;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高于80分(含)合格通过。
5.对考试未通过的考生,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时间: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5日,需要补考的考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由所在学院(单位)审核同意后于9月25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六、实验室准入证办理
1.考生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后,获得实验室准入资格。
2.各单位实验室系统管理员登录系统根据考试成绩审核允许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名单,并于2016年10月20日前将纸质版汇总名单,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并统一发放“实验室准入证”。学生凭“实验室准入证”方可进入实验室学习工作。
七、实施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
各单位根据《贵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实施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2016年10月20日后仍未通过安全考试的研究生将不得进入实验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在实验室安全检查中对各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八、其他事宜
1.我校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为开放系统,各单位可安排其他教职工、学生根据专业实际情况,选择相关安全知识的学习,以提升安全意识和实验安全操作技能。需要组织其他师生进行安全知识考试的,将考试人员信息报送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我处将考生信息导入系统并完成相关设置后,各单位即可组织实施考试。
2.需要开展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3.各单位、考生如在操作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过程中出现疑问,请与我处实验室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刘希,联系电话:8829232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9月6日
附件1
开展2016级研究生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的学院(单位)名单
序号 |
所属部门 |
准入证办理情况 |
办理日期 |
1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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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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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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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外国语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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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音乐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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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美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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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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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经济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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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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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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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共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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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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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体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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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物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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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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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生命科学学院/农业生物工程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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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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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大数据与信息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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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机械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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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电气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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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土木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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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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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材料与冶金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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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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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矿业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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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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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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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农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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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林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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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动物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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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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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烟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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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国际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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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继续教育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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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精细化工研究开发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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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贵州大学空间结构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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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喀斯特环境与地质灾害防治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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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教育部现代制造技术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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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教育部西南药用生物资源工程研究中心(生化工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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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教学实验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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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工程训练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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