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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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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致辞——开启法律之门:法律人的“五维”淬炼

2025-11-10 | 浏览量:13



  

亲爱的同学们:  

  经历了高考或考研的挑战与历练,今天你们坐在这里一定百感交集。尽管这段求学经历只是你们人生旅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以我的经验与阅历,这次跨越至关重要,而无论你们对这一阶段的结果是否满意,都须记住,漫长的生活中没有哪一个阶段的结果能够成为标注你一生的最后答卷,人生的精彩恰恰在于我们始终可以重新出发,重塑目标,继续前行。

面对未来诸多的复杂与不确定,面对数字科技文明的巨大冲击和“内卷”加剧所带来的竞争与迷茫,我不想用“精英”或“栋梁”这样的宏大词汇为你们加冕,我想提醒的只是在你们即将开始的前行中,应当思考那些根本的,与法学密切相关的问题:未来,你希望你所学的法律赋予你怎样的力量?是宏大叙事的原理理论,还是精湛超群的专业技能;是繁多浩瀚的法条规则,还是背后的人性体察;是精致利己的工具利器,还是良知向善的行动指南;是沦为特权与金钱的帮凶,还是成为修补裂痕照亮暗夜的星光。答案取决于你如何学习法律,如何认知法律,更为重要的是在践行法律中如何选择。在此,我想分享我对法律人成长的认识,即法律人应完成的“五维”淬炼,就算是“五把钥匙”,助力你们开启这扇厚重的大门。


一、以体系为纲,得法学之魂


  法学作为一门系统科学,有自身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其生命力源于严谨的逻辑结构与内在的价值统一,正如民法典以七编制构建起树状的知识体系,其核心正在于“民事权利—法律行为—责任救济”的逻辑链条,其中总则编提纲挈领,统摄“民事主体-民事客体-民事权利”之架构,物权编遵循“归属—利用—保护”的递进脉络,合同编展现了“成立—效力—履行—违约”的动态全景,侵权编则搭建了“构成要件—责任承担—特殊情形”的权利救济体系。当前,我们正面临技术革命对法律领域的冲击,数字技术正在深刻重塑着社会规则,曾经还遥远的科幻场景已演变为眼前的真实议题——生成式AI正在撰写法律文书、区块链重构着存证规则、自动驾驶面临伦理抉择的困境、脑机接口挑战人格权的边界......法律人不能满足于碎片化的认知与机械的法条适用,唯有构建高度体系化的知识大厦和法律思维,深入把握法律规范之间的逻辑关联与价值脉络,才能在复杂的社会场景中进行价值权衡与规范选择,才能在规则解释与适用中做出平衡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专业判断,也才能够在对法律逻辑和价值的双重驾驭中保持技术时代人的独立判断力和价值坚守。未来法律人的不可替代性,显然已经不是“法条复读机”和普通三段论的形式推演,在ChatGPT面前,比记忆和推理更为重要的是提出“真问题”的能力,是高度体系化的法律解释能力、价值判断能力以及制度构建能力,是能将法律知识转化为有机连接的认知体系并有效运用于实践的超群技能,这才是你们在算法时代保持专业优势,应对未来世界那些关于公平正义的新型议题的底气与自信。


二、以案例为镜,鉴法理之实


  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书本上的规则或条文是抽象的,而案例是抽象法条不断获得生命力的土壤,案例也是法条鲜活生命的注脚。我希望你们保持对案例的敏锐,尤其是那些充满争议或展现人性张力的案例,要细致审视事实,深入辨析法理,用心体悟权衡。案例如同一面“镜子”,映照的不仅是理论的实践样态,更是法律与社会互动的复杂图景。你们要将案例视为活的法律标本,从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两个维度进行观察分析,案件的事实认定是定分止争的关键所在,也直接决定了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的性质与程度。前不久“行人保持安全距离”的普法案例引发广泛讨论,其问题核心就在于对事实的认定以及法院表述的模糊;2021年发生的“货拉拉女生跳车身亡案”的事实认定则直接关乎涉案司机承担民事责任抑或刑事责任的重大区别。2023年真实发生的“打赌喝马桶水案”戏谑且争议金额很小,但仍然引起关注:三人在家中撸串喝酒,其间胡某对张某说:“如果你敢喝一口我家马桶里的水,就给你10000元奖励”,结果张某二话不说舀起一杯马桶水就喝了下去,胡某当即支付了10000元。三个月过后胡某提出返还10000元遭张某拒绝,胡某遂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法院认为二人虽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适格民事主体,双方之间的约定也是真实意思表示,但酒后打赌纯属聚餐中的娱乐行为,非为实现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该打赌行为亦违反了民法典的公序良俗原则,进而认定其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鉴于双方在案涉打赌过程中均存在过错,故结合案件事实及双方过错程度,酌情判定由张某返还胡某5000元。该案的裁判说理似存在矛盾,既然认定打赌行为只是娱乐行为,而非法律行为,法院为何又以该行为因违背公序良俗原则而无效?既然已经认定了法律行为无效,为何又仅要求退还一半数额?这种“酌情”的过错认定是基于何种具体规则或法理?湖北利川一个垃圾车司机运输某小区垃圾起步时鸣笛,不料一旁聊天的一位老人应声倒地身亡,该司机确系违规鸣笛,但该过错是否应对老人的死亡后果承担责任?这些案例好像离奇但都是活生生的现实生活,它们考验着法律人的智慧与判断力,因为无论你用多么复杂的专业论证抑或朴素直接的说理,对案例的解决方案都要符合法理逻辑,进而呼应公众心中的正义直觉。

  法律力图在当事人之间权利博弈及维护社会秩序之间做到精巧平衡,但不少案例呈现给我们的可能也是问题与困境,尤其是法律在实施中被弱化或异化:今年8月1日河南周口57岁妇产科主任因遭受连续7个月网暴自杀,令人质疑谁应对网暴者的放纵负有责任,内蒙古18岁的青年呼格吉勒图冤杀案则时刻警示司法的错误会彻底毁掉一个人乃至一个家庭的生活。我们不要也不能忘记那些案例中一个个鲜活的人,他们反映了法治行进中个体的苦难与挣扎,也彰显着法治在反抗不完美中每一寸艰难的进步。


三、以原理为基,筑法学之殿


  法学是一门根植于原理与教义的科学,面对纷繁复杂的法律现象,须追本溯源,夯实法理根基,深入探究每一项制度背后的原理、宗旨与功能。原理如同法律的灵魂,像锚可以让我们在价值冲突中保持定力,亦如罗盘可以帮助我们在繁杂的规则中不迷失。原理是裁判的基石,是法律人进行价值权衡和逻辑推演的底层支柱,因为只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才能真正驾驭法律实践。我以民法为例,善意取得制度不仅关乎物权变动,更体现现代商法对交易安全与信赖保护的优先考量,合同领域的契约自由彰显了私法自治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基本要求,对格式条款特别规制的背后是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侵权法中的“风险与收益一致”原则、公司法中的“信义义务”理念,无不体现着法律对公平与效率的精致安排。再看行政法中著名的比例原则,要求公权力行使时必须适当、必要且均衡,在追求权力与权利的精巧平衡的同时,实则是侧重对私权利的保护,防止强大公权的滥用。同学们,从意思自治到公序良俗、从物权法定到私有财产保护、从物权平等到人格权优先,每一项原则和制度背后皆有其渊源、功能和伦理指向,都藏着立法的精神与时代的回响。当前,国家亟需培养涉外法治人才,在涉外法律关系中,比较法视野下的原理辨析也尤为重要。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中的个人信息保护原则,正在重塑全球数据合规标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ISG)的统一适用规则,为跨国交易提供了共同的法律语言。掌握这些原理,不仅能提升涉外法律业务中的专业度,更能帮助我们在国际规则制定中发出中国声音。真正优秀的法律人要能穿透各种具体规则进而捕捉法律的精神内核与气质,要能超越文本的表层,洞悉它们背后的要旨与社会理想。


四、以法条为脉,通法治之体  


  法律人的看家本领,在于对法律文本的精准理解与娴熟运用。要培养对文字的敬畏与敏感,养成“字斟句酌”的功夫,不仅要理解条文的字面含义,还要能深描其文义,贯通其体系,探究其意图。法律条文是法治肌体中奔腾的血液,唯有精通此道,才能让法律的生命在每一个案件中得到流畅的运转。立法原意、体系关联和社会目的伴随条文中的每一句话,每一个标点符号、每一个但书规定以及每一个兜底条款,这些都可能影响权利的范围与责任的边界。法条为脉,意味着必须严格遵循教义学立场,不能随意突破既有法条,准确适用法律并严格执行法律。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形成,尤其是《民法典》颁布实施的今天,大规模创设立法规则的时代业已结束,我们正在从重立法论向重解释论转向,要积极建构中国自主的法解释学或者学说解释,深入研习法条是每一个法律人的必经之道。每一个条文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整个规范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现代法律实践要求我们采用“立体化”的法条解读方法,我认为应至少应进行“四维透视”:一维立法沿革,了解法条的来龙去脉,知道因何而立、为何而改;二维规范群关联,跳出单一法条,在整部法律甚至整个法律体系中发现彼此的链接与关联;三维但书与例外,特别关注法条的限制与补充功能;四维学说与争鸣,关注法条解释与适用中的学界争议和实务分歧,培养独立判断的能力。法条是实践的出发点,也是理论的回归处,它穿梭在法律解释、法律适用以及立法完善之间,它连接着法学学术与司法实务,它还连接着个案的正义与共同体的法治理想,它承载的也是法治的具体使命,优秀的法律人总能够在事实与法律证据来回穿梭,构建最具说服力的论证体系。


五、以人性为尺,量法意之深


  这是最后一把钥匙,或许也是最为重要的,法律的终极目的是维护人间秩序、温暖世道人心,规则背后永远是鲜活的每一个人每一天的生活。就在8月20号,被誉为“最温暖的法官”弗兰克·卡普里奥离世,他因在法庭审判中展现同情心和人性化处理方式而成为全球网红法官,其庭审片段在社交媒体上获得超过10亿次观看。“他的法庭不是冰冷法律的宣判地,而是一个充满了理解、共情与受教育的地方”,他的名言或许正是他一生最好的注脚:“我希望你离开这个法庭时,感觉自己是受到了公平对待。”“我审判的不是案件,而是人。 (I don't judge cases, I judge people)”。古老的衡平法谚说:“法律的目光虽冷,却应流淌着温热的血液。“所以当你们揣摩“正当防卫”的司法尺度,思考的不仅是法律对反击力度冷静框定的防卫限度,更要体察人类在面对暴力和危难时理性克制与自卫本能的博弈,当你们研读《民法典》的“好人条款”,读到的不仅是责任豁免规则,更是对人间义举的制度呵护,而民法“见义勇为”条款,不仅仅是为保护助人者,更是希望在社会播种良善的种子,刑法“法不强人所难”的期待可能性理论,承认的是人性的脆弱、常理与常情,体现的是对人性最深刻的体谅。这些跃动着人性温度的法条,实则是人类几千年文明积淀的智慧结晶,法律从来都不是机械的规则堆砌,而是用规则的形态封装的人类的同理心。所以,同学们,你们一定要尊重常识,保有同情与悲悯,要认真倾听法律背后那些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要理性对待条文背后的利益纷争与人性困境,要实现从“背法条”到“见人性”的实质超越。未来,当你们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的时候,记得时常叩问:这项规则究竟为何而设,这条法理守护的是何种价值,这个判决将如何影响别人的生活。强大的司法机器能缝合法律与人情之间的裂缝,也能从此铸就别人或许一生的命运,需要我们在技术理性中葆有人文关怀,在程序正义中不忘实体公正。就像那个蒙眼的正义女神,左手持剑象征裁决权力,右手的天平代表公正衡量,袍襟间藏着的是温暖人间的薪火,法律的刚性会因人性的润泽而更具韧性。


  以上“五维”之钥——体系、案例、原理、法条、人性,彼此交织,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法律人完整的知识体系和素养维度。法律之学,既是学问之学,更是行动之学、良知之学,而我们追求并正在建设中的法治是一场追寻公平与正义的远征,需要数代人的努力,可如果“没有理想,又何必远方”。我由衷地祝愿大家在未来的道路上,淬炼自我,勤学不辍,深思明辨,眼里有法条,心中有苍生,不被算法取代,不向利益低头,不因困难退缩,不是因为你们完美,而是因为你们坚定、清醒且向善。


  欢迎你们的到来!欢迎你们成为贵大法律人!


贵州大学法学院 冷传莉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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