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调查研究课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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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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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党中央和省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指示要求,进一步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问题开展调研,切实以高质量调查研究推进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就我校 2025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问题调查研究课题申报立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按照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纪检监察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课题研究,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问题,努力推出一批具有重要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课题研究成果,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 申报选题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路径机制研究

2.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研究

3.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管党治党责任格局研究

4.压紧压实职能部门全面从严治党监管责任的实践探索

5.优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考评机制研究

6.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研究

7.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路径机制研究

8.纠治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实践探索

9.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研究

10.只抓业务不抓风纪、只管发展不治腐败问题纠治与预防

11.健全完善党的创新理论学习长效机制研究

12.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管理机制研究

13.健全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观测评估机制研究

14.更加精准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研究

15.系统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风腐问题研究

16.运用大数据信息化赋能正风肃纪反腐探索

17.加强清廉贵州建设研究

18.增强以案促改促治实效研究

19.常态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研究

20.运用AI 大数据模型提升纪检监察监督质效研究

21.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纪律教育机制研究

22.健全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制度机制研究

23.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研究

24.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创新纪律教育方式研

25.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明纪、 以案说法研究

26.深化做实政治巡视巡察的实践研究

27.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研究

28.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29.坚持授权和控权相结合路径机制研究

30.增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统性协同性有效性研究

可在参考选题中选题申报,也可围绕选题自拟题目申报。

三、 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科研信用记录良好的我校在职教职工。

2.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从事纪检监察相关岗位工作的在职职工; (2)副教授及以上任职资格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为在读博士。

3.申请人结合选题方向,科学凝练具体研究选题,从理论和实践方面深入开展研究,为省委省政府、学校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决策提供高质量参考,在扎实调研的基础上撰写研究报告,做到数据详实、逻辑清晰,建议有针对性,有新观点、新举措,有较高理论和实践价值。

4.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5.申请人须前期校级课题结题情况情况良好

四、课题立项、评审

1.经学校评审,择优资助项目研究。

2.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形式为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切勿以工作报告作为研究成果,每篇成果字数控制在 0.8-1.2 万字以内。

3.学校于 2026 年 4 月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于 2026 年 12月进行成果验收。根据中期检查情况,择优推荐 2-3 个申报贵州省纪检监察协会研究课题。

4.经省纪委监委评审为优秀成果的,或在省部级以上报纸、核心以上刊物公开发表的,或省领导批阅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五、结题成果要求

所有立项项目均须完成不低于 4000 字的政策建议研究报告,并在结题时被专家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在此基础上,按如下资助类别的结题要求申请结题。

1.资助经费:1 万元。

2.结题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质量完成资政报告一份,被省部级领导及以上批示1份,并被相关部门采纳。

(2)在CSSCI扩展版、北大核心、AMI扩展版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3)在“ 三报一刊”、《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贵州日报》理论版2篇。

(4)研究成果获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获贵州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获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5)在《中国纪检监察》《中国纪检监察研究》 《中国纪检监察报》发表文章 1 篇;或在《贵州纪检监察》《贵州纪检监察报》发表文章 2 篇。

(6)获学校择优推荐申报贵州省纪检监察协会研究课题,成功结项。

3.本次申报按择优录取的方式,研究期限为一年(立项之日起算)。

4.若课题被撤项,课题负责人在接到人文社科处通知15 日 内退回已拨资助经费;若课题被终止,将收回已拨剩余经费。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工作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须按照课题申报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 5 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批评。凡在校级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作出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誉记录。

(二)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本通知和课题申报书约定的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三)申请人不得填报待发表的成果,填报的研究成果应确保在知网、维普网等知名网站能查询到。填报不实的研究成果,属科研失信行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七、材料报送

课题申请人认真填写《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请书》 (附件 1)、《汇总表》(附件 2),于 12 月 1 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 3 份)报送至贤正楼 2 号楼人文社科处 508 室,电子版申请书和汇总表发送至邮箱rwskxms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倩倩                    电话:88292795

附件:

附件1: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请书(党风廉政专项).doc

附件2:贵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申报汇总表(党风廉政专项).xls

 

 

贵州大学人文社科处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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