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评选贵州省优秀博士生、硕士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者:院办信息发布员发布时间:2018-07-06浏览次数:121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开展 2018 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学位办〔 2018 25 号)(附件 1 )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校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中开展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人数
推荐评选范围:我校在岗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含外聘教师)。
推荐评选人数:原则上每个硕士点培养单位至多推荐 1 名硕士生导师、每个博士点的培养单位至多推荐 2 名研究生导师( 1 名硕士生导师、 1 名博士生导师)
二、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 1
三、工作安排
(一)申报时间: 2018 7 6 日至 7 9 日。
(二)申报程序: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初选,并将初选后的优秀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学位办。
(三)评审: 2018 7 11-12 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推荐的优秀导师进行评审,评选产生优秀博士生、硕士生导师推荐名单。
(四)公布推荐参加省级评选名单: 2018 7 13 日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推荐参加贵州省 2018 年度优秀博士生、硕士生导师评选名单(公示期为 5 天)。
四、申报要求和材料
(一)本次申报工作采取校内实行纸质申报,待校级评审公布后再行组织省级网上申报,网上申报事宜另行通知。校内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 7 9 17:00 ,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报送,电子版发送至 494952152@qq.com
(二)申报材料
1. 《贵州省优秀博士(硕士)生导师申报表》(附件 2 );
2. 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科研项目任务书、教学任务书和重要成果等复印件);
3. 《贵州大学申报贵州省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附件 3 )。
五、有关要求
(一)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是一项严肃细致的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要把研究生指导教师在本职工作中的成绩、教书育人及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中的表现作为重要考核和评选内容,并实行思想道德、学术诚信、近三年省级以上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存在问题论文一票否决制。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相关内容,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作严肃处理并取消评选资格。
(三)代表性成果统计时段为 2015 7 1 日至 2018 7 1 日。复印件须按论文、论文收录、专著、获奖、专利、科研项目等的次序装订成册(论文复印件只需复印论文的封面、目录、首页;专著只需复印封面、版权页和目录;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审批文件或合同书)。所提交的材料须本单位审核认定并加盖公章。
贵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8 7 6
联系人:郭羽婧 联系电话: 83624290

附件1: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及贵州省2018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报指南.pdf附件2:贵州省优秀博士(硕士)生导师申报表.docx附件3:贵州大学申报贵州省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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